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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ALENTINE'S DAY-情人節,又是一個消費大眾被商人當凱子削的日子,

好吧,或許我有點極端,至少對我而言,是個沒意義的日子。

而且偏偏又輪到我休假,想去球場嘛~又不想被問一些八卦問題(唉~誰叫之前太高調了)

記得高中時玩過『去死去死團』,大學時成立『反閃光聯盟』,但現在,已經不是搞這些事的年紀了....

 

其實真的要找妹也還是有,要找趴應該也沒問題...但今年我完完全全不想跟情人節這三個字有任何關系...

只想一個人過...買點好料~租個好片,或是走上街頭去SHOOPING~慰勞自己前半個月的辛苦.....

不過後者,看到那麼多閃光在路上走來走去,可能會抓狂想殺人,我看還是算了。

鮮花比不上漫畫好看,巧克力也比不上泡麵來的香,牽女孩的手還不如握一整晚的電動把手...

談一場戀愛不如打一場球,這就是現在的我...VALENTINE'S DAY?的確是....沒人談(戀愛)的日子吧?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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